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充分论证和考察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西北民族大学拟设立南昌大学重庆研究院、杭州市淳安县育才学校、开封新民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日照文理中等职业学校、东莞市鼎文职业技术学校、昆明市官渡区立创科技培训学校等6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现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14日;
受理部门:西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受理电话及邮箱:0931-2938368。
西北民族大学
2024年12月10日